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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分哪幾種,分別有什么用途?
公司印章主要分為五種:
1、公章,用于公司對外事務處理,工商,稅務,銀行等外部事務處理事需要加蓋。
2、財務專用章,用于公司票據的出具,支票等在出具時需要加蓋,通常稱為銀行大印鑒。
3、合同專用章,顧名思義,通常在公司簽訂合同時需要加蓋。
4、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據時也要加蓋此印章,通常稱為銀行小印鑒。
5、發票專用章,在公司開具發票時需要加蓋。
刻制公司印章需要什么程序和手續?
通常來說,企業需要拿著稅務登記證副本,營業執照副本,法人身份證,先到公安局登記備案,公安局開出證明后,到指定的地點**,一般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刻制公司印章有什么特別的要求?
《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對公司印章的管理提出了具體的要求:
1、 圓形;
2、直徑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
3、所刊名稱,應為法定名稱。如名稱字數過多不易刻制,可以采用規范化簡稱;
4、印章所刊漢字,應當使用國務院公布的簡化字,字體為宋體;
5、其他專用印章(包括經濟合同章、財務專用章等),在名稱、式樣上應與單位正式印章有所區別,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后可以刻制;
6、應到當地公安機關指定的**單位刻制。
印章被盜、搶或丟失了怎么辦?
如果確屬印章被盜(搶),則該因印章的使用而發生的糾紛,企業不承擔責任。
首先因為公章在公安機關有備案,所以丟失后第一步應該由法人代表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到丟失地點所轄的派出所報案,領取報案證明。
接著要讓公眾知曉你丟失的公章已經作廢,所以公章丟失后的第二個步驟就是持報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在市級以上每日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做登報聲明,聲明公章作廢。報紙會在第二天刊登。在哪個報紙登報聲明可詢問當地工商局,每個地方規定不同。而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大部分報社都會要求公司全體股東到場簽署同意登報聲明才許可予以登報,這也為許多公司的公章遺失補辦設置了一定障礙。
第三個步驟就應該持以下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辦理新刻印章備案:《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企業出具的**證明、法人委托授權書、所有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股東證或者工商局打印的股東名冊、派出所報案回執及登報聲明的復印件
第四個步驟,辦理好新刻印章登記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導下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與之前丟失的印章有不同,些許不同也可以。
最后一步就是持以上辦理的材料到印章店刻一個新的印章了。